就醫服務
住出院手續說明
住出院手續說明
如有問題歡迎請撥服務專線:(04) 2205-2121
就醫服務諮詢專線:(04) 22052121 轉 3116,立夫醫療大樓 1 樓服務台
住院中心服務時間: 週一至週五 08:00-17:00, 週六.週日 08:00-12:00
住院接洽
住院日當日住院人須親自至住院中心報到。
住院當日報到時請攜帶下列資料 :
- 病人本人身份證正本與健保卡。
- 欲施行手術者,請攜帶填妥的手術同意書。
- 請自備日常用品,陪病者請自備棉被及枕頭。
- 請攜帶平日服用藥物或藥品名稱,交予或告知護理人員。
- 請儘量不要攜帶貴重物品如:耳環、戒指、項鍊、金錢。
- 手機:請隨身攜帶小心保管。
為使有限的生命可化為限的大愛,本院配合國家衛生政策對所有住院病患提供「器官捐贈同意書」意願徵詢,作為決定器官捐贈之依循,並可讓家屬充分瞭解病人之意願(洽詢分機:1764、1462)。
若未備齊上述證件資料,請於三日內至病房書記或住院中心補足。
出院手續
您可以依您的自由意願隨時申請出院。但若醫師認為您病情尚未痊癒不應出院,您仍要求出院,依醫療法之規定,您或您的家屬應簽具「自動出院書」後,辦理出院手續。
關於出院手續,護理站會交給您「出院通知單」、「出院帶回處方箋」及「出院預約門診掛號單」,
請持健保IC卡、「出院通知單」及「出院帶回處方箋」至一樓住院中心辦理。
醫事人員於病人出院前,將詳細告知病人出院後之自我照顧上注意事項、門診回診或轉診事宜,並儘可能提供後續照護相關資訊。
本院因限於設備及專長,無法確定病人病因或提供病人完整治療時,會建議病人轉院,並填病歷摘要送交病人。但針對危急病人,本院仍先為適當之急救處置,始將病人轉診。
經本院醫師診斷應可轉至其他醫療機構繼續接受治療照護時,醫院會通知您辦理出院並協助您轉介,您可持本院開具之轉診單及病歷摘要,至適當照護層級的醫療院所或機構,繼續接受照護。
申請退費,請您攜帶健保卡及收據正本,若信用卡退費,請持原刷卡簽單及原刷卡信用卡,以協助辦理退費處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