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中央疫情指揮中心「醫院因應COVID-19醫療應變措施」111/12/10施行
一、探病規定:
- 探病時段:星期一至星期六,每日限一次10:30~11:00。每名住院病人每次至多2名訪客為原則。
- 有COVID-19相關症狀、自主防疫期間、自主健康管理期間者應盡量避免探病。
二、陪病規定:
- 留院陪病人數限1人,含看護、家屬。
- 惟病人屬下列條件,陪病人數限2人,含看護、家屬。
(1)6歲以下兒童。
(2)65歲以上老人。
(3)身心障礙或經醫療機構評估有特殊必要者。
- 入院時,擇一篩檢方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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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名住院病人之陪病者公費篩檢限一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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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提供篩檢結果相片,且照片上須標示採檢日期及姓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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陪病者若確定病例符合解除隔離條件且距發病日或採檢陽性日(無症狀者適用)15天(含)以上至3個月內,得不篩檢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