截稿日期為8月31日
疑似發展遲緩之未入小學的學齡前孩童
民國105年9月1日前出生,疑似有發展問題,即將就讀國小之兒童、學齡兒童、青少年或需殘障鑑定者。
適用對象:曾經確診且快篩為陰性之18歲以下嬰幼童青少年。
每月1、2、3、4、5號的上午10:00開放至23:59截止申請